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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明路校区中心广场照明改造工程项目(二次)招标公告

时间:2020-01-02 14:20:44  作者:  点击:

1、项目名称:孔明路校区中心广场照明改造工程(二次)

2、采购方式和招标编号: 豫工院竞谈-2019-32

3、项目预算:159360

4、主要采购内容:

(1)灯具采购安装;

(2)电缆保护管及电缆敷设;

(3)照明配电控制箱安装;

5、项目咨询联系人: 李斌胜 联系电话:13949308883

6、开标时间及地点

开标时间:2020年1月8日15:00

开标地点:det365登录网站孔明路校区行政楼1522室

注: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,采购人不予受理。

7、投标人资格要求:

(1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。

(2)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。

(3)响应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,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。

(4)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(不含临时),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,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(提供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)。

(5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(提供近2017、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,成立年份不足两年的以成立年份为准)。

(6)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(提供近三个月纳税凭证和社保缴费凭证)。

(7)响应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犯罪和行贿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。

(8)根据《det365登录网站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财库[2017]125号)的规定,响应人应通过“信用中国(www.creditchina.gov.cn)”查询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“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”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,并提供网页截图,对列入上述名单的响应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。

(9)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,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。

8、招标文件获取

(1)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,请于2020年1月2日8:00~2020年1月6日17:30将法人授权书、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、营业执照、企业资质证书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扫描件和填写完整的《投标人信息登记表》(附件1)发送至电子邮箱:2011008@hnpi.edu.cn。招标文件以该邮箱发送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,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。投标人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,其投标将被拒绝。

(2)联系人:冯老师 联系电话:0377-83663603

注:报名时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,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、合法性负责,开标后,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核,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将被拒绝。

det365登录网站

基建处  国资处

2020年1月2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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